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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力治霾 中国在行动(2015-06-30)
发布日期:2015/6/30

齐力治霾 中国在行动


核心提示:  “2014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2.3%、10.4%、10.6%……”29日上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
关键字:雾霾 环保


  “2014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2.3%、10.4%、10.6%……”29日上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

  以往,这类反馈报告都是以书面形式印发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次是首次安排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作口头报告,并进行分组审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

  齐心协力治霾,中国在行动。从去年的“APEC蓝”到今年6月中旬的“北京蓝”,为了打好治理雾霾的“攻坚战”,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形成合力,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保法律体系逐渐完善、依法治霾能力逐步提升。

  人大监督“环保利器”

  雾霾是百姓关切的“心肺之患”,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发力点”。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

  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检查直面问题,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中主要存在五大问题,并建议政府认真落实责任。

  “我国的人大制度在环保中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是制定法律的立法层面,第二是人大执法检查,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第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国务院等部门汇报。”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介绍,后两方面工作都是人大对政府的监督。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督查调研,也是监督“利器”。今年全国两会结束不久,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专门召开“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实情况汇报会”,逐条听取京津冀三省市政府负责人对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法人大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盯住地方和重点企业,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形成持续的压力和动力,倒逼问题的解决。今年3月30日至4月8日,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又先后赶赴京津冀,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调研。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督查调研,通过执法检查和督查,督促法律落实。同时执法检查过程也是调研过程,及时发现法律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继而推动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孙佑海说。

  今年2月2日,环保部发布《2014年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河北省保定市成为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一的城市。3天之后在保定市人代会上,市长马誉峰公开道歉:“作为市长,我深感不安和自责,负有主要责任。在此,向人大代表并向全市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

  作为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城市,保定市压力很大。今年4月1日,面对全国人大环资委督查组,马誉峰公开表示决心:“必须甩掉重污染城市的‘黑帽子’,不再当倒数第一。”

  “这两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一级、市一级的环保压力可以明显感受到,特别是河北省的市长压力很大,但压力还得一级一级往下传导。”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主任刘长根说。

  推动问题解决,方显监督实效。“人大通过执法检查的方式,形成一种压力和动力,推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坚持不懈地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就是为百姓守住蓝天白云。”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主任马千里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在这场治霾攻坚战中,人大监督的功效已初步显示出来。”

  政府治污“精准发力”

  “近一段时间的微信朋友圈里,安阳许多市民晒出蓝天、青山、绿叶。希望蓝天白云成为安阳的常态,‘安阳蓝’不要一闪即逝……”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安阳市一中校长黄艳对河南安阳治污的感受。

  今年5月,黄艳受邀参加了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对安阳市公开约谈及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开展的后督查行动。同她一起参加后督查的,还有2名河南省人大代表和7名安阳市民代表。

  “这是环保部创新督查形式,首次邀请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全程参与环保督查。他们的参与可以提高环保部门督查工作的公信力,督促当地政府把环保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刘长根说。

  面对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督查、后督查、约谈--环保部门多管齐下;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市级检查--环保部、各省区大气污染防治“三级联查”发威。

  “2014年,环保部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方式,加强大气环境督查。”陈吉宁在作反馈报告时介绍。

  去年,全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0.3万人次,检查工业企业3.9万家、施工场地5.4万个,发现环境违法工业企业3395家、违规施工场地3690个,取缔关闭小作坊3102个。

  从“查企业”到“督政府”,从约谈企业负责人到约谈地方“一把手”……各级环保部门转变思路,探索以约谈、综合督查为抓手,结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组合“杀手锏”,强化各级政府环保责任,使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截至今年3月,环保部已先后对衡阳、六盘水、安阳、昆明、沈阳、哈尔滨、长春、沧州、临沂、承德、驻马店等11个地市的行政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除了环保部对地方政府实施约谈外,一些地方省级环保厅局、市政府也开始对所辖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按日记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突出可操作性,打出依法治霾“组合拳”。

  健全协作机制,推动区域联防联控。环保部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北京、上海、广东分别牵头建立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反馈报告中的数据,是对国家治霾努力的最好证明:

  --2015年1月至4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74个重点监测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2%。

  --2014年,全国SO2排放1974.4万吨,同比下降3.4%;NOx排放2078万吨,同比下降6.7%,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2014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80件,是过去10年总和的2倍。

  --经初步核算,2014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下降2.9%,15年来首次实现负增长。

  在铁腕治污的态势下,治理雾霾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快推进。然而,空气质量改善也绝非一日之功。

  专家指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排放水平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空气质量的改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要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向社会公开‘黑名单’,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陈吉宁表示,下阶段,将通过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严格监督考核、完善法律制度、深化区域协作、强化科技支撑等手段,使全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公众参与“水滴石穿”

  向雾霾宣战,公众参与环境事务意识越来越强,渠道进一步拓宽。

  新环保法设立专章规定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环保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稿提出,公众可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立法倒逼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新增规定,“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公众参与和监督是对环保执法的有力支持。去年,环保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1463件,其中大气污染是引发群众举报的首因,涉及大气污染的举报占到受理总数的78%。

  新媒体让公众参与环保日益便捷。甘肃、宁夏等省区已建成“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随着地方环保微博微信平台的建立,公众可“随时、随手”用手机上传语音、文字或图像,举报身边的污染。省级环保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可随时查看动态,督办微信举报件的落实。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说,“环保部门要善用互联网、新媒体,推动环境保护社会共治,促进环境法治,积极开展舆论引导,推动理性、建设性的公众参与。”

  环境公益诉讼,是惩治污染企业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组织参与治污的重要途径。

  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德州晶华集团超标排污案,今年3月进入司法程序。为解决制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突出问题,最高法院今年初也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

  “新环保法和司法解释的施行,为环境公益诉讼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前,面对行政执法,违法者付出的代价较小。现在通过公益诉讼,可以让污染者面对巨额罚单,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说。

  “可以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公益诉讼中环保组织必将成为重要力量。”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认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的方式可以多样化,除了直接提起诉讼,还可以为诉讼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提高治污参与程度。

  治霾,水滴石穿、久久为功。

  孙佑海说,朝着治霾这一目标,人大的立法监督,政府部门的多管齐下,司法机关的诉讼治污,公民和社会团体的广泛参与,说明大家都在为治理大气污染尽一份力,这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体现。

责任编辑:于琳娜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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